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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贸易流和资金流
通过昆山市台资企业调研,本部分对两岸企业贸易流和资金流进行总结,并结合具体案例说明人民币结算在其中的使用情况,框架体系如图4所示。
中国大陆的台资企业一般采用“两头在外”的生产模式(见图4上子图)。该生产模式的一大特性在于中国大陆的台资企业仅负责生产,不负责接单和决策。
总结来看,该模式分为两种。模式一:为母公司接单后,中国大陆对应企业通过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采购原料完成生产,然后将产品直接出口至贸易对象,我们将其称为直接模式;模式二:为母公司接单后,中国大陆对应企业通过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采购原料完成生产,其后将产品出口至其中国台湾地区母公司,再由母公司发货给贸易对象,我们将其称为间接模式。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两种生产模式中,中国大陆的台资企业决策权均较小,但第二种模式贸易过程中,中国大陆的台资企业的独立决策权相对较高,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比重更高。
中国大陆的台资企业一般采用自然对冲手段选择人民币跨境结算比重(见图4下子图)。相比于远期锁汇等避险手段,中国大陆的台资企业一般通过在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中做到人民币收支平衡来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收支平衡之外的交易则一般采用美元结算。该方法受制于台资企业与中国大陆交易的份额。在这一过程中,上述两类不同销售模式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不同,调研结果显示,相对于直接模式,在间接模式中两岸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比例相对较高,且这一比例随着中国大陆台资企业话语权的提升而提升。
基于上文对两岸企业贸易流和资金流的分析和总结,下文选取了本次调研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两家台资企业进行详细说明。
企业A是一家台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的全资子公司,主营智慧城市和物联网,2020年本外币收支43亿元。该企业在中国大陆不仅有生产工厂,还配有相应的研发基地。该企业采购费用的60%和销售收入的40%使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整体结算比例达到40%。该企业可以做到人民币收支自然对冲,降低汇率风险。该企业主要从中国大陆(29%)和境外(71%)采购原材料;95%的产品销售给母公司,然后由母公司转销给中国大陆(28.9%)、欧美(45%)和新兴经济体(20%),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部分采用人民币结算,提升了人民币跨境支付比例。
企业B亦是一家台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硅晶源片的生产,2020年本外币收支约6.3亿元。该企业85%的原料从母公司采购(剩下的15%从美国、日本采购,用美元和日元结算),近90%的产品销往母公司,再由母公司销往美国(40%)、欧洲(20%)、中国大陆(20%)和其他地区(10%)。该企业与母公司之间的计价和结算完全使用人民币,人民币跨境支付比例接近90%。由此可见,与中国台湾地区母公司之间的人民币结算大幅度提升了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