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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侧记
“经过5年多的实践探索,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已经迈向了专业化,监督方式越来越全,监督模式越来越规范。为了能够完成好人民赋予的使命,履行好人民监督职责,人民监督员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加强知识储备。只有打牢了监督基础,让自己足够优秀,才能够在履职中得心应手,做到游刃有余,同时也才能得到检察机关和涉案当事人的尊重和认可。”这是在安阳市第二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期间,来自滑县的人民监督员代表马水泉的交流感言。
据悉,8月17日至8月19日,市司法局组织了第二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全市第二届初任人民监督员及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民监督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9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初任人民监督员的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履职能力,达到了增长知识、互相交流、开阔眼界、有效履职的目的,确保了人民监督员“有所选、有所为”。
用制度化保障人民监督权力
人民监督员作为群众代表,以制度化的形式深度参与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各关键环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司法难题。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确立于2010年10月。2015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改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市司法局接到省司法厅关于启动河南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通知后,不等不靠,迅速行动,主动与市人民检察院对接,并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研究落实这项工作。2017年3月31曰,市委召开中共安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安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成为河南省第一也是唯一出台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地市,有力推动了我市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进程。
5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转理念、强监督、创品牌”工作思路,锐意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安阳市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在河南省取得七个第一,受到省司法厅通报表扬。2019年9月,安阳市在河南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培训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21年2月,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安阳市政法工作十大品牌”,2021年、2022年,我市的工作经验在《法治日报》上刊发,其中,2022年5月《转理念 强监督 推动人民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被省司法厅作为经验在河南省推广。5年来,我市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87起,580人次参加案件监督,其中4起不同意检察机关意见,检察机关采纳监督员意见两起。
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履职保障
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召开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会,成立安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市委出台《安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编印《安阳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订阅《法制日报》《检察日报》,购买法律书籍等,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提供法规保障。协调市财政局把人民监督员所需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司法行政业务预算,及时足额发放履职补助,截至目前已经完成25万元补助的发放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检察机关建立阅卷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为人民监督员有效履职提供更多便利。
加强监督管理
提升监督质量
市司法局把好选任关,公开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确保选任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把好使用关,抽选人民监督员时注重发挥专业特长,因“案”制宜设置专业领域识别环节,形成“法律内行+相关领域内行”的人员配置;严格执行“一案一委托”,坚持“一案一抽选”随机抽选制度,随机抽选率100%。把好奖惩关,建立健全管理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将人民监督员是否讲真话、建真言、真监督作为重点纳入考核;建立人民监督员档案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实时更新。5年来,完善人民监督员奖励、惩戒与退出机制,表彰优秀人民监督员40余人次,依法依规免除7名人民监督员的任职资格。
注重沟通协调
形成监督合力
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双赢理念,与检察机关联手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通过参与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检察建议等方式,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帮助检察机关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争取最优监督效果。紧盯人民监督员队伍能力素质不平衡、不适应等问题,围绕“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开展“大调研、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水平。联合检察机关共同建立人民监督员联络群,定期向人民监督员推送法律法规、检察动态等内容,使人民监督员知悉最新法规,加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行使监督权打下良好基础。
“人民监督员是人民的代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它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多的是一种义务和责任。人民代表为人民,人民监督员在履行职责中要有牺牲精神,当本职工作与监督工作冲突时,要勇于牺牲本职需求,勇于承担起为民监督的责任,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是市司法局负责人在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仪式上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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