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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江南出行:被罚 1 万,没收 10.75 元
时间:2024-08-04 09:34 阅读:
近日,江西省江南出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证,被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 1 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0 元 7 角 5 分。
2024 年 4 月 24 日 9 时 47 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员在金华站南广场落客处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此违法行为。
该公司违反了第七十七条,处罚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