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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时间:2022-06-09 22:32 阅读:
发出监管函:2022年1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为2371.78万元至3041.23万元。3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称,将预计2021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500万元至7000万元。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1年净利润为-6307.4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及时修正。你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第6.2.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