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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多项房地产新政:按区市认房不认贷 加快推行房票试点
5月31日下午,青岛市举行新闻吹风会,介绍
5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
近期,随着国家推出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等一系列政策,结合青岛实际,推出了按区“认房不认贷”、发放购房家电消费券、加快推行房票试点、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等优惠政策措施,通过减成本、降门槛、扩需求等,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为进一步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和贷款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首套房和二套房贷利率均不再设置政策下限,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实现房贷利率完全市场化。2024年5月18日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2024年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均可按上述政策执行。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五年以上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可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需求。
三是发放购房家电消费券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自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青岛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系统签订网签合同的前1万名购房者,发送5000元面值家电消费券。面额搭配分为4个种类,符合派券条件的购房者可任选其一,消费金额大于等于家电消费券面额即可使用。
为完善我市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迁居民对补偿安置方式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进一步缩短征迁安置过渡周期,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推行“房票”制度,房屋被征收群众可持“房票”购房,房企可持“房票”兑付现金。房票可转让一次,可拆分、组合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计划6月份启动潍宿高铁至青岛连接线、莱西星河庄村改造三期等项目。
此外,为与前期出台的三批次政策形成叠加效应,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
一是优化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政策
按照销售时点定价的产权型人才住房,取消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限制。自销售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上市交易的,购房人才应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缴纳土地收益;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不需缴纳土地收益。
二是调整部分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
已取得预销售许可且整盘未售出的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重新确定销售价格并据实结算;已分配仍有剩余房源的项目,可根据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销售价格上下20%的幅度内确定剩余房源一房一价,但总平均价格应与已确定的销售价格保持基本一致。
三是提前交付土地开发建设
对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已出让地块,受让人签订
四是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深化“优鲜卖”模式,通过中介担保,购房人出售旧房同时锁定新房,提升换房效率。鼓励房企开展以旧换新,房企对意向购房者的旧房估价收购后抵顶新房购房款。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的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
五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优质商业、商务用房用作集体经济发展用房
在城中村改造中,原则上不再集中配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采取在全市范围内购置商业、商务用房的方式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
随着我市多批次优惠政策的出台和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购房需求的释放,有利于提振居民购房意愿,进一步改善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的决策部署,聚焦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关切,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体系,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我市房地产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法治时代网
丁树更:为给人才带来更多实惠,减轻房企经营负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区市、企业一线调研走访,认真研究人才以及房企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从放宽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限制、调整产权型人才住房配售价格以及降低租赁型人才住房申请门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政策。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产权型人才住房自销售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需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本次政策调整,2020年10月21日后组织配售的产权型人才住房,也就是执行
二是调整部分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目前,我市部分整盘未售出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核定的销售价格与目前市场价格基本持平,虽可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转化为商品住房,但企业无力支付相关费用。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形势变化,我们允许企业申请重新进行价格评估,帮助企业减轻经营压力,让有购房需求的人才享受价格优惠;对已销售的尾盘项目,我们将允许企业重新制定一房一价,赋予企业更多调价自主权,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住房保障领域各项试点和国家最新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政策,扩大人才住房的保障范围,通过租购并举的方式发挥住房保障在吸引人才方面的作用。
大众网
朱洪杰:自2024年6月1日起,我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青岛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系统签订网签合同的前1万名购房者,购买1套住房,发送价值5000元的家电消费券,消费券有4种不同面额搭配,购房人可根据需要任选其一。
当天的网签信息,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第3天下午5点前通过青岛市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新建商品住房网签的合同编号及签约时间。在此期间,购房人可在青岛市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消费券资格获取情况。
公示期为两日,公示完成后次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建设银行推送购房人信息。由建设银行联系获得消费券资格的购房人,提醒其申领消费券。
已完成购房公示并获取消费券申领资格的购房人可前往“建设银行”进入“2024购房消费券”专属页面选择申领消费券并选择消费券面额搭配。
一套房屋有多个购房人的,网签合同中排名第1位的获得消费券申领资格。消费券申领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逾期未选择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购房人完成选择后,建设银行在3日内向网签合同对应的“建设银行”用户派发购房消费券。每套网签合同对应5000元“建设银行”购房消费券。
网签公示达到1万名购房人后,停止公示。截至2024年7月31日或停止公示后,不再发放消费券。
购房人到店消费时,通过“建设银行”线上买单支付或出示建设银行付款码支付,具体以商家说明为准。家电消费券须购房人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家电消费券有效期自获取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具体事项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
观海新闻
孙黎: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方面提高贷款额度,缓解职工购房压力。2024年3月29日,我中心发布
一是统一购买首套房与二套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购买家庭二套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二是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拓宽至二套房。我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三是实施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对居民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同时,贷款额度在满足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前提下,上述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例如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的多子女家庭,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使用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上浮20%,可贷额度上浮至96万元,再叠加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支持政策,可贷额度再上浮20%,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15万元。
另一方面下调贷款利率,减轻职工还贷负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此次利率调整,可相应缓解公积金借款人的还贷压力,以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115万元为例,购买家庭首套房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期限为30年的,采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月供将由4910.69元降至4755.91元,减少约155元,总计节省利息支出达5.57万元。
山东广播电视台
李克先:前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六部门联合印发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步推进房票安置工作。同时,指导各区尽快出台相应实施细则,推进房票安置方式在我市早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