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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非招标项目:“晒报价”潜藏风险,应严守保密
时间:2025-07-19 22:24 阅读:
近些年政府采购实践中,非招标采购时是否及何时宣布供应商最终报价常引发讨论。部分电子交易或社会代理机构,习惯在特定环节向合格供应商“晒”出所有报价,此做法看似“透明”,实则有风险且缺法律支撑。 目前,不少地方电子和代理机构,在非招标采购关键节点,会公示或宣读所有合格供应商报价。这引发两大矛盾:一是供应商自行算排名与官方结果不一致,会不满并启动程序,耗费精力,甚至致采购中止,透支信任;二是首次采购失败重新采购时,供应商可能串通或恶意压价,破坏公平竞争。 等对招标开标唱标有规定,但非招标方式相关办法无条文要求评审结束前公布报价,保密才是红线。禁止泄露谈判信息,相关条例要求评审专家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商业秘密。74号令规定要保证评审保密,明确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情况和秘密,还明确了泄露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报价是核心评审文件,也是响应文件有效部分,属于采购文件,评审前需保密。其具备商业秘密属性,关系成本、利润和策略,提交时采取保密措施,评审结果公布前不为公众知悉。 非招标采购评审结束前宣布报价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保密要求,易引发问题。建议完善法规与管理,明确禁止透露报价,核查功能;强化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责任,遵守规定、加强法规、明确保密条款;依法保障结果公开透明,评审结束后及时完整公告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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