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昆山凯美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时间:2022-09-24 08:20 阅读:
8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4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凯美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罚款4.4万元。
昆山凯美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汪静,住所:张浦镇振新西路2号。1月26日,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