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鲤城发布疫情防控第33号通告!执行至10月31日 时间:2022-11-04 01:31 阅读: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通告执行至2022年10月31日止。 上一篇: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讲活动在梧林举行 下一篇:南靖县组织收看九龙江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视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