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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品质清廉学校 涵养风清气正教育生态
近年来,海宁市教育局以建设星级高品质“清廉学校”为抓手,以制约和监督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坚持“政治为纲”,夯实清廉教育根基
1.加强党的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推动“清廉学校”建设的谋划、协调、督查。出台《中共海宁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海宁市教育系统高品质“清廉学校”建设两年行动计划》。局党委书记与学校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优化教育政治生态。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学校决策机制和小微权力运行。持续开展教育系统“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减少会议文件、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各类中小学进校园数量。
3.健全现代学校管理体系。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党务和校务公开制度,加强教代会、家委会建设,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制度、有指引、有规范。
坚持“标杆引领”,建设清廉教育载体
1.营造“清廉校园”文化。把清廉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一栏、一墙、一室”清廉文化“微阵地”,让师生时刻接受清廉文化的熏陶。
2.树立“清廉学校”标杆。制订高品质“清廉学校”建设星级评价体系,通过“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为“清廉学校”建设提供了方向遵循。目前,全市60所中小学中,共有43所成功创建海宁市级清廉学校。海职高被评选为省级清廉学校示范校。
3.加强“清廉学校”宣传。发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坚持“立德正风”,完善监督执纪机制
1.与纪委联合开展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围绕“重点领域权力运行,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吃请、收受回扣,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八个方面问题进行整治。
2.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以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的乱收费、民办学校乱收费”三个方面,全面审视、检查所辖学校现有的收费政策、收费程序、收费公示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化教育收费管理。
3.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建设检查机制,实现“师德师风承诺、师德师风评议、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通过开展廉政党课、思政讲堂、潮青讲堂等上好“廉政重要一课”。
4.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对11所学校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抓好专项审计,对10所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突出工程项目审计,2021年送审项目102个,送审金额达15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