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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义务方的最大风险
做期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时,往往面临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行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收违约风险
期权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关于未来买卖标的资产权利的合约。证监会提示,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时应注意六大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行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收违约风险。
证监会指出,期权是具有性且较为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也较多,有时会出现价格大幅波动,是投资者需要注意的重要风险之一。此外,期权合约有认购、认沽之分,有不同的到期月份,每个到期月份又有不同行权价的合约,数量众多。部分合约会有成交量低、交易不活跃的问题,因此投资者在交易期权时需注意流动性风险。
关于强行平仓风险,即期权交易采用类似期货的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收市后会按照合约结算价向期权义务方计算收取维持保证金,如果义务方保证金账户内的可用资金不足,就会被要求补交保证盘,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且未自行平仓,就会被强行平仓。除上述情形外,投资者违规持仓超限时,如果未按规定自行平仓,也可能被强行平仓。
针对期权交易的合约到期风险,证监会表示,股票和ETF没有到期日,投资者可以长期持有,不存在“过期作废”问题。而期权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权合约又有不同的到期日。到期日当天,权利方要做好提出行权的准备,义务方要做好被行权的准备。一旦过了到期日,即使是对投资者有利的期权合约,如果没有行权就会作废,不再有任何价值,投资者衍生品合约账户内也不再显示已过期的合约持仓。
此外,还有行权失败风险和交收违约风险。行权失败风险是指投资者在提出行权后如果没有备齐足额的资金或证券,就会被判定为行权失败,无法行使期权合约赋予的权利,因此投资者需要对打算行权的合约事先做好资金和证券的准备。
交收违约风险指期权义务方无法在交收日备齐足额的资金或证券用于交收履约,就会被判定为违约。正常情况下期权义务方违约的,可能会面临罚金、限制交易权限等处罚措施,因此投资者需要对违约风险及其后果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
卖出认沽期权的最大损失有上限吗
卖出认沽期权是一种盈利有限,而亏损可以是很大的。理论上这种期权策略的最大收益为权利金,而最大亏损为执行价,但只当市场价跌为零时,才出现最大亏损。现实中市场价不可能为零,因为凡是商品都有价值,就算价格下跌也不可能跌到为零。
什么是认沽期权
是看跌的意思
期权的风险大不大 怎么控制风险
风险大小是相对的,如果你作为买方大量的买入,一旦到期损失,那是100%的损失。
如果你作为卖方,大量的裸卖出,一旦价格波动超过你的盈亏平衡点,也会产生很大的亏损。
但是期权又是个很复杂的东西,实际交易的时候,按上述的方式裸买裸卖的情况并不多,仓位控制好了,风险还是可控的。
再详细的,建议还是买本书来看吧,期权的复杂性远非这里几句话能解释得清的。
认沽期权 义务仓 到期后 怎么处理
没有平仓的,就要行权了。行权要实物交割
期权多方不持有到期, 结果会怎么?
呵呵,我最近刚对武钢行了认购权。
其实很简单:
网上交易的就用你的交易软件中委托买卖一栏直接买入你那只股票的行权代码就可以了。例如武钢认购期权是:580001,行权代码是:582001
实在不会就直接到你开户的那个证券公司叫工作人员办理就行了。但都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到期权到期行权期间才可以进行以上操作。
再敷上一些参考:
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
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一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从上面的定义就容易看出,根据权利的行使方向,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售权证,认购权证属于期权当中的看涨期权,认售权证属于看跌期权。现举一个认购权证的案例(见表1)。
投资者购买了1万份该权证表明,他支付360元,就可以在6月16日至9月16日间的任何一个交易日按0.78元的价格买入1万份上证50ETF,由于该权证是按结算的,所以行权时并不会要求投资者掏钱出来购买ETF,而是根据行权时ETF的价格和行权价格进行差价结算。一般来说,当上证50ETF低于0.78元时,投资者不会提出行使权利;只有当上证50ETF高于0.78元,投资者才会提出行使权利。行权时,投资者的盈利情况见表2。
表1
标的资产 上证50ETF(510050.SH)
标的资产现价 0.75
行使价 0.78元
行使比例 1,即1份权证可以认购1份上证50ETF
权利金 0.036元
行使期间 2005年6月16日---2005年9月16日
结算方式 结算
结算规则概要 行权时,若S低于或等于行使价,每份权证发行人向行权者支付0元,
若S高于行使价,每份权证发行人向行权者支付
(S-行使价)×行使比例 元,S为行权时上证50ETF的市价
表2
行权时,50ETF价格 投资者获得收益(元) 净收益(元)
0.70 0 -360
0.78 0 -360
0.816 360 0
0.85 700 340
1 2200 1840
1.2 4200 2840
--------------------- 认购权证与认沽权证的区别
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认购权证与认沽权证会有以下一些不同:
第一,所持有“正股 权证”的组合的风险不同。由于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对正股的敏感度不同,随着正股股价的上升,认购权证的价格上升,认沽权证的价格下跌。从“正股 权证”组合的敏感度来看,认购权证会加剧组合的系统风险,而认沽权证会对冲正股股价波动的部分风险。
第二,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不同。在正股股价下跌时,认沽权证的价格上涨,会对流通股股东的损失给予补偿,从而降低流通股股东的盈亏平衡点;而认购权证能让流通股股东在未来可能的业绩增长中分得一杯羹,但是,如果股价贴权,则在短期内不能给流通股股东多少补偿。
第三,到期价值不同。由于目前股改方案中所包含的权证均以股票结算方式来交割,这将对权证的到期价值产生重大影响。对于认沽权证,如果在快到期时,权证为价内权证,即股价小于行权价,权证的持有者为了行权必然会买进正股,买盘压力有可能会使股价向行权价靠拢,从而使权证丧失价值;而对于认购权证,在快到期内,若为价内权证,持有者只需准备以便向大股东按行权价买进股票,而不会对流通A股的股价产生影响。只不过在行权后,市场上可流通的股票突然增加,投资者想尽快获利了结的话,正股遭遇短期抛压,股价必然又会下跌,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最后,认沽权证可以让投资者构建多种投资组合,而认购权证在市场上缺乏做空机制的条件下,只能成为投机者炒作的工具。
参考资料:权证投资者入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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