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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阶段性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时间:2022-07-22 15:15 阅读: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日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缓缴适用于在京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2022年8月至10月可以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单位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通知》表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7、8、9三个月每月的5日-25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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