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苏州艾尔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时间:2023-02-10 10:47 阅读: 11月1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7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艾尔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控制粉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罚款2万元。 苏州艾尔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7日,法定代表人施聚河,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振兴路3号梁丰机械园E幢。 上一篇:2022年 “嘉庚文化周”开幕 下一篇: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精准服务求实效 走访调研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