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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慈善的名义带炒股

时间:2021-12-02 16:49 阅读:

  群里带领大家免费炒股炒外汇的老师他们是慈善家吗

   要是真有那能力,他为什么不带着他的亲戚,自己做为什么要告诉你们大家你相信那种大爱无边吗是人都是自私的,不要相信那些老师,都是收了平台的钱来做推广的
首先,建议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说备案更准确),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打款记录,包括聊天记录等信息。但是一般警方是很难处理这种问题的,大概率只是做个登记,备案。要是哪天对方自首了,也许还能还你一点,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你既然在这里公开的问了这个问题,很快会有人以更直接的方式找上你,帮你维权。建议无论任何人找你,说帮你找回损失的,一定要保持警惕,在赔偿本金到你的银行卡之前,不要轻信任何人的律师费,关系费等各种费用。也有人可能会说,让你去另一个平台开户,是否操作都无所谓,那也是骗子,只要你开户了,就很可能控制不住自己,继续在新平台操作。
总之一句话,收到钱之后,再付酬劳,其他都是骗子!
现在不管是什么外汇平台都是属于非法交易的,不管他说自己是受哪里监管的,只要没有大陆的监管就都是非法的,在上面的投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我的主页可以看到更多的有用信息,希望这些可以帮到你 是以慈善名义来募集资金,然后请操盘手拿到去投资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 以期保值增值吗

   你好,基金分很多种,如投资基金,教育基金,科研基金,慈善基金等。你说的这类是慈善基金。市场上最广泛的指投资基金,是大家把钱集中交给基金公司操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以慈善名义诈骗

   及时报警,涉嫌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慈善名义诈骗钱财

   报警诈骗, 好多人建群拉你炒股有什么目的

   赚佣金,这还用问,呵呵 股票中有人带领散户买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忽悠接盘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