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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配套融资)
为什么要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
BT建设投融资模式
一、BT模式 、房地产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产生背景
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
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运作
1、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和专项债,可以同时作为资本金出资吗?可以同时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和专项债,可以同时作为资本金出资的。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专项债叠加项目资本金,双管齐下助力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同时作为资本金出资,无疑对稳投资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
基础设施基金支持项目配套融资是什么
补充重大项目所需的资本金。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用于补充重大项目所需的资本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基金指的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常见的基金形式有公积金、保险基金和信托投资基金等,人们通常提到的基金主要指的是证券投资。
什么是基建投资预算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即狭义的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2.7%,降幅相比一季度的19.7%明显收窄。事实上,自4月以来,基建投资(不含电热气水)增速已连续三个月为正;另外,也有14个省份发文明确上半年的基建投资增速为正。
可以期待,随着财政支出的加快,下半年基建投资增速回升的趋势较为确定。长远看来,我国在基建投资方面的潜力仍然巨大:一方面,当前我国的人均基础设施投资存量仅为发达国家的二至三成;另一方面,今年以来被纳入经济增长主线的“新基建”也开辟了投资空间。
而基建投资蓝图的实现,也离不开多元、高效的融资支持。
1、基建资金来自哪里?空间多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基建投资资金的
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逾24.7万亿元,上半年累计支出11.6万亿元,这意味着下半年约有13.1万亿预算。从历史情况看,预算内财政支出投向基建的比例在2015-2017年间稳步上升,预计在2020年该占比可能攀升至12%-13%。
2019年,投入基建领域的专项债规模约为0.6万亿元,其作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配套融资,合计能撬动1.1万亿元基建投资。据财政部数据,2020年我国安排新增专项债券规模比上年增加了74.4%;与此同时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引导下,2020年专项债可作为项目资本金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放大,预计将能撬动更大规模的基建投资。
在2020年的特殊背景下,中央还发行了抗疫特别国债。目前已经下达的1万亿特别国债中,0.7万亿的十年期品种将主要投向基建项目,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12个细分领域。
城投债、铁道债、发改委专项债等也被用于筹措基建所需的资金。其中,城投债作为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工具,在后疫情时代再次被委以重任。2020年上半年,城投债发行规模逾越2万亿,创下同期纪录新高,也将进一步拓宽基建资金空间。
2020年上半年,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管理库新入库项目482个、投资额0.79万亿元。尽管新增项目数相较去年有所下降,但项目领域更加偏向基建,仅“两新一重”项目投资额便占全部新入库项目的84.3%。展望下半年,结合8月3日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PP+REITs”模式将带来PPP项目融资成本的降低,加力撬动基建投资。
不难发现,基建的主要资金
2、基建投资,增量更要重质
传统基建经过多年发力,边际投资收益已有所下降,且带来了经济杠杆率上升、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在扩大基建资金规模的同时,提高基建投资质量更是重中之重。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寻找边际发力的创新投资方向,另一方面应落实提高效益的创新融资方式。
从投资方向看,补短板、增长板是重中之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已对扩大有效投资作出部署,明确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将是重点支持对象。随后,银保监会也明确将加大对“两新一重”的资金支持。基建投资应抓住创新科技、改善民生、升级产业等投资空间较大的转型方向,最大化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投资收益。
从融资方式看,政府投资在多元化的同时,更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拉动社会资本,试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募集、细分建设领域债券发行等融资方式,创新采用REITs融资工具、混合融资工具等融资工具,更多为基建投资匹配大规模、长周期的资金。如依据8月3日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PP+REITs”或将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带动基建融资效益的提高。
此外,在扩大投资规模、提升投资效益的同时,还应做好基建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基本设施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据业内人士分析,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挖掘机销量增速,以及建筑业PMI处于较高位置看,预计下半年基建投资将维持较高增速,基建投资也将扮演起拉动GDP、托底经济的逆周期调节角色。未来在更大的资金空间中,基建也将更好地发挥稳增长、保民生作用。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有望撬动债务性资金约7000亿元
主持人杨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指出,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其中允许部分重大项目使用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撬动投资,并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那么,《通知》下发后,究竟能对我国经济带来多大带动性作用?对此,本专题从三个角度进行解读。
对于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通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要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确保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
中信证券相关研报认为,《通知》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以及允许部分重大项目(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等)使用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方式能够很大程度体现这一效果:财政资金作为启动资金,而银行信贷等其他形式融资形成配套,撬动杠杆,从而帮助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更为通畅。
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2019年1月份-5月份,新增债券累计发行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发债规模已占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的47.4%,发行进度接近一半,超过序时进度。发行利率也逐步市场化,其规模、期限和品类也更为匹配地方政府融资和发展需求。
郭晓蓓认为,当前制约基建最主要因素是资金问题,此次《通知》允许部分项目可以使用专项债作为资本金。据她测算,最乐观情形下,可以撬动债务性资金约7000亿元。
《通知》的印发也并不意味着放松债务风险管控,对于如何防范专项债券及项目配套融资风险,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从合理明确融资标准、严格项目资本金条件、确保落实偿债责任、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跟踪评估监督等五个方面,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在用改革的办法“开大前门”的同时,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用专项债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且偿还本息后仍有剩余经营性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由项目单位根据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剩余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
此外,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应当同时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应当是专项债券支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二是涉及领域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三是评估项目收益除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条件的项目。
并且,《通知》明确,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要求地方政府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中国为什么一定要搞新基建?
工业经济时代,人和物的流动构成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活动建立在以“铁公机”(铁路、公路、机场)为代表的传统基础设施之上,交通枢纽地区具有比较优势;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流通成为关键,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也跃迁为新的地区竞争力。
今年3月中央多次提及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来,上海、北京、浙江、成都、日照等地先后发布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广州还聚焦数字“新基建”,率先发布《广州市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各地的“新基建”方案计划都以2020-2022年为周期滚动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取得较大成效。各地也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基础、产业支撑能力、区域承接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纷纷从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1、建设目标:打造“云、网、端”,改造“铁、公、机”
上海明确“新网络、新设施、新、新终端”四大重点领域、北京聚焦“新网络、新要素、新生态、新、新应用、新安全”六大方向、云南提出“新网络、新、新引擎、新载体”四大领域……梳理各地于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建设目标,打造涵盖“云、网、端”全领域的基础设施、改造以“铁、公、机”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可谓各地着力下好的“先手棋”。
围绕“云、网、端”,各地明确了多项任务的具体指标,为未来三年绘就建设蓝图。如浙江方案提出到2022年,浙江全省建成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25个左右(云),率先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网),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端)。
与此同时,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也是各地的三年行动重点。如上海方案围绕“新终端”提出打造智能化“海空”枢纽设施、建设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和智慧道路、加快布设新能源终端和智能电网设施。
2、投资部署: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其建设首先需要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
在“新基建”方案计划中,各地制定了不同的投资计划,如浙江计划三年完成新基建投资近1万亿元,并提出要奋力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领先的标杆省份;广东已建立起数字“新基建”项目库,着重以项目拉投资;上海则明确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新基建”优惠利率信贷专项,要求放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基建”投入力度。
与发布三年行动方案相对应,多地也将新基建列入专项债投资清单,引导专项债支持新基建投资。其中在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过程中,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近日为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而背上400多亿债务的贵州省独山县也启示“新基建”投资应避免出现超前建设、过度投资、产能过剩等问题。
因此“新基建”的推进,也需根据财力和债务情况统筹规划、循序渐进。
3、赋能城市:“新基建”优化城市生产生活
“新基建”是打造智慧城市、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在各地“新基建”方案计划中,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基础设施、应用“新基建”为地方发展服务是未来三年的主旋律。
一方面,“新基建”需充分考虑结合地区特色,如上海方案提出要探索引领长三角示范区在江南水乡风貌基础上增添新型基础设施时代特色。这既需要充分利用地方的土地、资金、人才、水、电、气、网络等要素资源,也需要考虑地区承载能力,如《上海市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导则(2019)》已基于能耗考虑严禁在上海市中环以内区域新建 IDC。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优化超大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如北京围绕“新应用”部署了智慧政务应用、智慧城市应用、智慧民生应用、智慧产业应用以及中小企业赋能等;《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也要求项目策划需考虑加快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所需。
在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还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一起成为当年政府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随着国家积极布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带动数字经济增长,并促进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升级,我国经济也将加速向以“新基建”为战略基础的数字新时代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