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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五十辆宾利背后的车位是个什么问题
最近,深圳一处所谓“豪宅”业主因为车位而发生争执,继而上演了“口水战”“宾利与劳斯莱斯”大战以及“全武行”大战等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冲突,并因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身份引发了大众的质疑。多个部门都因而出面质证、回复。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年轻人组建家庭就梦想有“三转一响”,其中也有“车”,不过是自行车。当时的自行车和收音机、缝纫机及手表一起,又名四大件,指的是当时国家有能力出产,而为各个家庭所希望拥有的四件家庭物品。在那个时代,普通居民对于拥有汽车恐怕不敢有梦想。50年代初期,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只有五六万的量级,属于极度稀缺品。
2010年,中国的GDP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10578万辆,同比增长16.4%。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7872万辆,增长20.4%。尤其是私人轿车,保有量增幅超过25%。说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实现了“汽车梦”。
按国际经验,车位规模与小汽车拥有量的理想比例在1.1至1.3之间,2015年,国家发改委曾做过估算:大城市约为0.8。无论是为了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还是要提振汽车消费,都必须加强停车场建设。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通过其中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立了初步的停车位权利归属规则,但是规定较为模糊。事实上,在起草我国原《物权法》的过程中,针对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问题学者便各执一词,主要存在“开发商所有”“国家所有”“业主所有或共有”“约定归属”四种典型的代表学说。在原《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三款规定中,也难分高下。2009年,经过对过往审判案例的总结,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司法审判的实践经验制定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实践中停车位权属争议增加了一些基本的裁判规则。然而,由于立法制度与法律效力的局限,当下停车位权属制度仍存在重大问题。
我国《民法典》延续了原《物权法》的规定,并未做修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有学者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车位车库产权登记制度,明确具体主管机关和操作流程,或是解决小区车位车库权属理论分歧的有效措施。2019年10月,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文件,对于地下车位、车库的确权登记等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因为车位而产生纠纷,深圳这起“宾利姐大战劳斯莱斯”绝不是也不会是唯一的。事实上,在许多居民的小区里,车位“争夺战”是一种日常。当然,大部分人是在“以时间换空间”,靠自己争分夺秒“抢”下共用的车位。也不乏一些因车位产生的口角等。
除了小区里的车位纠纷,公共空间中的车位安排也是一项重大课题。当开车出门购物、餐饮、玩耍等已经成为日常,开得出去却停不下来又成为新问题。停车难、停车乱、停车贵,不但是城市规划的难题,也是居民生活的难题。
今年元旦前,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一共推出8.59 万个共享车位。苏州在2020年4月、2021年9月,分两批推出2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2283 个共享车位。河北沧州则拿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1.2万个车位向公众开放。
今年的全国甲卷高考作文题是关于贾政带贾宝玉给大观园亭子题匾额。“翼然”“泻玉”“沁芳”被认为分别代表了照搬、化用、独创的起名思路。或者,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也可以从中悟出些道理。以汽车消费为例,从梦想拥有自己的汽车,到有了汽车需要车库,我们或都在对发达工业化国家进行模仿、借鉴,时至今日,面对更加复杂的形势,我们或需要更着重于提升自己的治理能力,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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