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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文物安全底线 保障文物消防安全

时间:2022-10-02 23:08 阅读:

  为深刻汲取近期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第三季度文物巡查和文物消防安全巡查工作要求,9月6日,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的检查组,联合对庆城县的文物古建筑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对竖立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和文物保护标志碑的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和检查。

  检查组工作人员分两组先后深入庆城镇、驿马、桐川、蔡家庙、三十铺、玄马、南庄等乡镇,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旧邦木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陇东中学礼堂、普照寺大殿、吴家岭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十里铺天主教堂、李希沆家族墓、高庙圣母宫、刘家店显圣庙、何家山遗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十里铺化石点、新庄遗址、柏树塬贾氏家族墓、清凉山建筑群、滴水桥、飞天圣母庙、广缘寺三佛殿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实地检查。重点对文物古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材配置、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等开展了专项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文物属地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老化或者过期,消防车道堵塞,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部分文物建筑内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向文物属地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文物属地管理单位台账不健全、资料缺失、宣传教育不到位、巡查检查力度不够等问题,检查组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台账,加大文物消防安全巡查力度,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强化了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有效确保庆城县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