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奖励涉疫线索举报!惠安发布疫情防控第53号通告
时间:2022-10-25 14:49 阅读: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即日起在惠安县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提供偷越国境返惠人员、偷越国境组织及参与者线万元的现金奖励;
2.提供各类船舶或海上浮动设施非法搭靠外轮,私自出海非法接驳人员、物品,从事海上非法捕捞和海上渔获交易等线万元的现金奖励;
3.提供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涉疫地区返惠人员未如实报告信息,未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或私自接纳、容留上述人员且隐瞒不报线元的现金奖励;
4.提供非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违规收治发热患者线元的现金奖励;
5.提供存储、流通、加工、销售违规进口冷链食品线元的现金奖励;
6.提供编造虚假疫情及相关信息,转发、传播虚假不实疫情及相关信息线元的现金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县疫情指挥部举报热线)或各镇疫情指挥部热线进行举报,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及被举报行为具体情形,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应一并提供。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多名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仅奖励第一举报人;
2.举报人信息及举报材料将受到严格保密。造成举报人身份信息泄露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恶意举报、诬告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4.存在上述行为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侦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8月19日
附件
审核 林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