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冉科技

要闻

应急管理局强化措施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时间:2023-01-27 16:59 阅读: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强化四项措施,确保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定政策法规科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全局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张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的基本要求。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审核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运转流程。严格制发程序,每份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和向社会公布程序。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并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布。按照《张掖市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报备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规范审核程序。起草科室按照规范性文件报送要求,首先对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转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法规科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应当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书面提出明确具体的合法、不合法及应当予以修改的审核意见。同时,起草科室对涉及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进行公平竞争审核;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四是强化全程管理。按照《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严格从制定主体、程序、职权、政策等十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确保每份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未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加强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严格实行一文一卷,一文一号。不定期对本部门制定或为市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