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基金基础理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区别
时间:2023-11-29 16:46 阅读:
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种基本职能,它们在货币的使用中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特点。
流通手段(也称为交易媒介)是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它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使得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成为可能。当咱们在商店购买商品时,咱们使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交换咱们所需要的物品。流通手段可以是硬币、纸币、电子支付等方式。
支付手段是货币的另一个基本职能,它用于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支付债务或进行其他支付活动。支付手段包括工资、税款、社会保险、租金等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支付。支付手段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
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区别
1、含义不同: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叫做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货币被用来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就是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
2、产生的背景不同:流通手段是在货币出现以后,货币成了商品交换的媒介;支付手段是随着赊帐买卖的产生而出现的,在赊销和赊购中,货币被用来支付债务的。
3、两者购买的对象不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实体的商品;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服务。
4、两者货币交付的时间和空间不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在购买商品时,一般都是一次性交付,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是分次交付的,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可以分开的。或先交钱,后服务;或先服务,后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