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迪森股份:被出具警示函,披露存错误 时间:2024-08-28 22:27 阅读: 迪森股份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中,与永州永禾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或有事项部分披露内容有错。2019 年至 2021 年,相关合同及协议的时间、受诉名称、申请强制执行内容披露错误;2022 年、2023 年,申请强制执行内容披露错误。公司时任秘书陈燕芳、余咏芳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上一篇:恒而达:上半年营收增长,多业务亮眼:2024 下一篇:零点有数:上半年业绩波动,新业务增长 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