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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华娱乐拟向杭州看潮、北京字跳及抖音视界收购虚拟艺人业务

时间:2024-04-19 19:49 阅读:

  乐华娱乐公布,于2024年4月19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乐华有限公司与杭州看潮、北京字跳及抖音视界订立一系列交易,内容有关按总代价人民币3000万元收购目标资产。

  资产转让协议I下的目标业务包括有关卖方I所经营A-SOUL项目的虚拟艺人业务;及截至完成日期卖方I独立创作的两个虚拟艺人项目。根据资产转让协议I,买方将向卖方I收购的资产包括与目标业务营运有关的资产,其中包括代码、、域名、设备及账户,该等资产由卖方I拥有或控制且于完成日期由卖方I管有。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II,买方将向卖方II及卖方III收购的资产包括商标、及设备,该等资产由卖方II及卖方III共同拥有或控制且于完成日期由彼等管有。

  根据专利许可协议,乐华有限公司与尼斯未来获授权于协议范围内执行若干现有专利及专利应用,以营运目标业务,方式为向卖方II支付版税,为期五年。除非协议项下的任何一方于许可期届满前要求不再重续,或协议另行规定外,否则该期限将自动延期1年。

  自2020年6月出道以来,A-SOUL在中国受到越来越多年轻网民的广泛欢迎。对集团而言,跟上互联网服务及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至关重要,因其作为开发虚拟艺人的基础技术,有助于提高集团在虚拟艺人领域的市场曝光度和参与度。然而,自行开发相关技术及招聘研发人员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额外开支。因此,公司拟购买目标资产,其将更高效及有效地提升公司开发虚拟艺人和进一步经营A-SOUL的综合能力,从而保持公司在虚拟艺人领域及泛娱乐市场的领先地位。

  于2024年4月19日,乐华有限公司及尼斯未来就目标业务营运订立业务合作协议,据此,尼斯未来及其一家全资子公司将获得乐华有限公司独家授权,运营及管理乐华有限公司所拥有的A-SOUL及其他虚拟艺人的有关权益。

  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期限及范围,乐华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有关虚拟艺人项目的权利独家授权予尼斯未来及其全资子公司。

  尼斯未来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利用其业务资源,通过虚拟艺人背后其人演员的运营、活动策划、技术服务、业务推广等方式全面推进虚拟艺人项目,并承担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