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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案例

芯朋微: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4.76万元

时间:2026-08-15 00:58 阅读:

  芯朋微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芯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签署,将公司自有部分房产出租给该律所用于办公经营,月租金为47,575.50元,租赁期限5年。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风为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能够实际控制该律所,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该律所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李风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租赁标的为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8层的自有办公房产,建筑面积1585.85平方米,权属清晰。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期内水电费、物业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租赁定价参考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办公物业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系盘活自有闲置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的正常经营行为,通过对外租赁获取稳定合理的租金收益,有利于提升资产回报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